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三次)
1.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的主要商务要求中“其他”项增加第(四)点,内容如下:(四)其他报价要求:投标人在填写关于采购标的“应急监测车购置及改装”的分项报价时需分开“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专用设备”进行填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含税及保险上牌的报价上限金额为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280,000.00)、专用设备的报价上限金额为人民币肆拾贰万元整(¥420,000.00):包含移动实验平台(包括实验用供排水系统、供电火狐电竞 火狐电竞网址系统、排气系统、废液收集系统等),超过该报价上限要求的报价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投标人对于中小型企业响应的标的货物至少包含应急监测车、全自动总磷总氮测定仪和有机气体稀释仪。
3.招标文件“供货要求”中“仪器”修改为“全自动总磷总氮测定仪及有机气体稀释仪”;“车辆”修改为“应急监测车购置及改装”。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024年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三次)招标文件(2024082601).zip附件1.资格条件承诺函.docx分包协议版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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