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环境专业监测管控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1-04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为进一步提升大气精细化治理能力,切实有效改善空气质量,结合TSP指数偏高实际,实施精致化监控治理,推进生态环境监管水平提升,开展环境监测管控,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建立立体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和数据平台,结合风向、湿度等气象信息和定期巡查,开展数据分析研判,精准分析污染因素。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3.2 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根据财库〔2016〕125 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火狐平台 火狐电竞官方网站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纸质版磋商文件售价:300元/每包。发售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523室。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子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的紧急通知 (京财采购[2020]134号)、《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京财综〔2017〕2059号)。
2.本项目磋商公告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与线下流程相结合的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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